近期,受梅雨天气影响,零售店张老板在盘点库存时,发现店内有少量卷烟受潮霉变。为减少经济损失,他低价销售这些霉变卷烟,然而这一看似能挽回损失的做法,实则违反了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严禁销售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因此,销售霉变卷烟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要注意妥善保管卷烟,做好防潮、防霉工作,避免卷烟霉变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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