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案件探究

2025-09-18 香烟资讯 4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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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高达1320.7亿件,人均收发邮件近百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和物流行业迅猛发展,物流寄递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支柱,但同时因物流的便捷性和隐蔽性,被不法人员觊觎使其成为了假冒伪劣走私烟草制品非法流通的重要途径。烟草走私、假冒伪劣卷烟通过快递和邮政寄递案件频发,严重冲击了烟草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国家税收和消费者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的界定与特征

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特指不法分子在烟草制品流通领域,借助非官方物流运输网络,实施非法加工、分销、转运、囤积或寄递烟草制品的违法活动。此类违法现象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一)违法烟草交易呈现高度隐蔽特征

违法分子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其信息传播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不法商贩频繁更换即时通讯工具,借助社交平台、交友软件及电商网站等载体,以“烟标”销售为幌子或伪装成其他烟草制品进行非法经营。此类交易活动隐蔽性极强,常规监管手段难以有效识别。在物流环节,违法者充分利用快递服务的匿名特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流转,采用门到门配送模式实施违法行为。这种交易方式因其隐蔽性好、成本低、效率高且风险系数小的特点,成为当前涉烟犯罪的主要手段。

(二)违法行为呈现跨区域分布特点

涉烟违法分子掌握着网络售假平台及社交软件的登录权限,其违法活动可突破地理边界,在快递运输环节实施的案件常跨越多个行政区域,部分被查获的走私高档烟草制品案件甚至呈现跨国跨境特征,由于管辖权划分的限制,给各地烟草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实际困难。

(三)现代科技手段深度介入

此类违法交易多依托虚拟号码和快递服务完成,交易信息海量且复杂。违法分子通常隐匿于幕后,可能运用互联网技术、港澳地区通讯卡、跨境支付工具等高科技手段实现物流监控和境外数据加密,通过智能化运作规避监管视线。

(四)全链条产业化运作

在烟草制品非法流通领域,物流运输环节的违法案件通常涵盖生产加工、仓储保管、运输配送及终端销售等多个阶段。这类案件往往形成组织严密的犯罪网络,各环节分工细致,从资金筹措、包装印刷、假烟生产到分销运输环环相扣,呈现出高度专业化的产业链特征。违法分子构建的产销网络层级繁多、结构复杂,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五)时间敏感性突出

此类案件中涉及的违法物品主要通过快递物流渠道快速周转,这就要求执法机关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假冒烟草产品进入消费市场。

(六)负面影响深远

这类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在快递运输环节,涉及烟草的违法活动呈现出范围广、参与者众的特点,其中不少是曾因烟草相关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这些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日趋专业化和系统化:首先,成员间使用专门用于犯罪的通讯号码(包括购买的他人号码或利用已故者身份注册的号码)进行单线联络,一旦某环节被查获立即采取“断尾”策略,切断与其他环节的联系;其次,他们采取“狡兔三窟”的方式,分散设置多个生产和仓储窝点,以此降低被查获的概率和执法打击效果。在资金往来方面,主要采用现金交易或使用毫无关联的银行账户,刻意切断资金链的关联性。为规避财产查封,涉案人员及其近亲属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等资产早已转移一空。此类非法烟草制品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公众健康,更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烟草市场秩序。

二、快递渠道烟草违法案件的执法困境

(一)反侦查手段隐蔽性高

物流渠道涉烟违法案件呈现隐蔽化特征。违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采取化整为零的寄递方式,通过分散邮寄规避检查。其操作手法表现为:单次邮寄数量控制在法定限额内,但通过多时段、多人员、多包裹的分散操作实施违法行为。收件方采用高频次批量接收模式,这种操作方式显著增加了监管难度。稽查人员需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包裹筛查,并对查扣物品开展溯源分析。由于缺乏精准情报支持,执法行动常陷入被动局面。现代物流的便捷性更助长了违法交易,包括快速配送、门到门服务等特点,使得买卖双方无需线下接触。即便查获违法包裹,后续追查涉案人员也面临诸多困难。

(二)执法工作面临多重制约因素

监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存在明显局限性,同时受到时空条件的严格约束。

依据现行监管条例,烟草稽查机构不具备独立拆验邮件的执法权限。针对疑似违法运输假冒卷烟的邮包实施查验时,必须取得邮政监管机构的书面许可后方可执行,或需要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执法行动。考虑到快递行业分拣作业的特殊性,检查工作往往需要在非工作时间段进行,包括节假日、夜间及凌晨时段,这使得协调公安与邮政部门人员长期开展不定时夜间执法存在显著困难。

(三)执法资源不足

当前执法队伍在涉烟违法线索的收集与运用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专业情报分析人才严重匮乏。面对海量快递运单数据,执法人员在进行可疑订单筛查时普遍面临效率低下、精准度不足、响应迟缓等问题。情报研判能力的薄弱现状,直接制约了打击假烟犯罪和经营涉烟网络案件的执法效能。

(四)监管盲区问题

除上述制约因素外,实际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若干未被充分重视的监管漏洞,这些管理盲点同样影响着打击非法烟草制品的整体成效。

快递行业从业者普遍存在法律认知薄弱、职业操守缺失及烟草鉴别能力不足等问题。部分快递网点为追求业务量,对承运物品采取放任态度,仅需在面单标注"食品""日用品"等模糊类别即可顺利寄递。由于缺乏专业的烟草真伪鉴别培训,收件人员在验视环节难以识别卷烟真伪,致使假冒烟草制品通过快递渠道流通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案件的管辖权限划分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相关条款,针对物流寄递环节出现的涉烟违法行为,其管辖主体应遵循以下规则:行政违法案件由行为实施地对应的行政机关负责查处;刑事犯罪案件则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或嫌疑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当出现多个行政机关均具备管辖权的情形时,以最先立案的机关为准;若产生管辖争议,需提请共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指定。鉴于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的特殊性质,其管辖权的确定往往存在诸多争议点。各级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网络案件时,建议重点把握以下核心准则:

(一)以主要违法犯罪实施地为管辖基准的原则

管辖权认定标准分析。在物流快递领域查获的涉烟违法案件中,违法分子往往设置多个分散的收货地址,但发货源头通常较为集中。针对此类网络违法案件的侦办工作,司法机关可依据涉案人员常住地或主要违法事实发生地来确立管辖权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确立了"以犯罪行为实施地管辖为基本原则,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管辖为补充"的刑事地域管辖制度。关于"犯罪行为地"的具体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条款采用"概念界定+具体示例"的立法技术,将网络信息犯罪的行为地明确划分为犯罪行为实施地和危害结果发生地两大类别,并通过具体情形列举对管辖地域范围进行了细化说明。

(二) 案件受理优先管辖原则

在行政违法类案件处理中,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构具有法定管辖权。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界定范围包括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案件的发现地、实施地、结果地和影响地,遵循"先受理者优先管辖"的处置原则。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其管辖权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程序规定予以确认。从实务经验来看,公安机关通常也采用"先受理者优先管辖"的裁量标准。采用这一原则主要基于两方面考量:首先,先受理的行政机关已掌握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由其继续管辖有助于提升办案效率,避免错失最佳侦办时机;其次,该原则能够有效规避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案件出现管辖真空或部门间推诿责任的情况。

(三)上级指定管辖原则

当不同县级烟草专卖局对同一物流寄递环节的涉烟违法案件同时立案调查时,若各执法单位之间难以协商一致且无法完成管辖权的自主移交,可采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指定管辖的方式。这种处理机制不仅有效化解了管辖权争议,还能优化执法资源配置,防止出现多头执法、重复调查等效率低下的情况。

四、物流寄递渠道涉烟违法行为查处的核心要点

(一)“人员流”

通过对物流寄递领域涉烟违法案件的数据分析发现,案件线索主要呈现为人员活动、货物运输、车辆轨迹、资金往来及信息交互等维度。在这些要素中,人员动向、货物转移和资金流动构成了案件侦破的核心要素。具体到涉烟违法案件的特征表现为: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必然涉及人员参与、物品流转和资金交易三个基本要素。究其原因,无论是假冒卷烟还是走私烟草制品,其流通方式与其他商品无异,必须通过货币交易完成买卖过程,同时需要特定人员将非法烟草制品从生产地转运至销售区域。

针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必须明确其具体定位及在犯罪链条中的功能定位。通常而言,初期侦办阶段接触的多为处于中间环节的底层人员,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掌握双向突破技巧:一方面要追溯上游供货渠道,另一方面要摸清下游分销网络。对于物流环节的涉案者,需重点查明货源提供者、网站运营者及终端收货人身份;针对收货人员,则要深挖其交易对象信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制售假烟犯罪网络中,每个参与者都承担着不同职能,这种差异化的分工协作模式,最终形成了完整的假烟销售体系。

(二)“物流”

“物流”环节需着重追踪嫌疑人的实际活动轨迹,可联合电商监管机构调取拼多多、美团、云闪付等平台绑定的通讯方式、金融账户、实名认证数据、网络地址及线上商铺运营状态,初步锁定活动区域后实施线下核查,获取生物识别凭证。同时借助区域金融机构核查嫌疑人在电商平台关联的支付账户开立状态及交易体量,通过征信系统核验关联人员身份。结合ATM监控录像与人口登记资料交叉验证,确认行为人真实身份。

(三)“资金流”

1、资金往来轨迹是查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关键突破口。追踪资金流动路径和最终去向具有多重价值:首先能够确认涉案人员之间货款结算的具体形式,包括银行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交易凭证;其次有助于全面掌握犯罪团伙成员构成及其参与程度;最后由于交易时间、数额和对象信息明确,这类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

2、物流环节在涉烟违法案件中主要指各类烟草制品的运输过程,常见类型包括假冒品牌卷烟和雪茄等。假烟运输网络具有显著复杂性,具体表现为:运输工具涵盖公路车辆、铁路货运及航空运输等多种形式;交接方式可分为自行提取和配送服务两大类,其中配送又细分为直达运输和委托托运等不同模式;运输路线也存在直接送达和中转分拨等差异。办案过程中需重点核实运输烟草的数量规格、交易时间节点以及最终流向,确保从供货源头到终端销售各环节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因此在涉烟违法案件我们对于“资金流”方面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追踪:一是在追踪资金流向过程中,必须实时监控涉案人员使用的各类账户信息。同时需要重点锁定调查目标,从实际办案经验分析,不法分子通常会借助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者的身份,甚至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取他人身份证件资料。二是核查资金去向时,应当同步关注嫌疑人名下的所有账户动态。根据侦办实践显示,调查对象往往通过配偶子女等近亲属账户,或是在网络黑市上收购他人身份证明文件来转移资金。三是调查资金流转路径时,需全面掌握涉案人员使用的各类金融账户。办案数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普遍存在利用血亲关系人账户,或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第三方身份证件进行资金操作的行为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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