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浪潮下卷烟执法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5-08-08 香烟资讯 1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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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支付、社交电商等为核心特征的新零售模式深刻重塑了商品流通格局。烟草制品作为特殊商品,其流通渠道与销售模式亦被裹挟进这场变革浪潮。智能售货柜、无人便利店、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场景的涌现,一方面便利了消费者,另一方面也使得卷烟销售更具隐蔽性、跨地域性与复杂性,传统专卖执法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新零售浪潮下卷烟市场的新图景与执法挑战

一是渠道裂变与隐蔽性增强。传统实体店之外,社交平台上的“朋友圈”私域流量销售、嵌入社区生活服务的团购小程序、依托直播内容进行引流导购等新渠道层出不穷。交易过程碎片化、私密化、虚拟化特征明显,违法行为发现难、锁定难、取证难问题突出。

二是技术赋能下的规避手段升级。不法分子利用加密通讯工具组织交易、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资金快速流转、运用跑腿或众包物流完成“人货分离”式配送,甚至利用智能售货柜的技术漏洞规避身份验证。执法部门在追踪资金链、货物流、信息流时面临技术壁垒。

三是数据海量与识别困境提升。新零售产生海量交易与行为数据,但有效涉烟违法信息的甄别如同大海捞针。平台间数据壁垒、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难度、对新型涉烟行为模式的智能识别能力不足,制约了风险预警与精准打击效能。

四是责任边界模糊与协同难题。平台、入驻商家、物流服务商、支付机构等在新零售生态中角色多元,其法律义务与责任边界在涉烟监管中尚未完全厘清。跨部门(市监、网信、邮政、支付清算机构、烟草专卖)、跨地域执法协作机制在应对快速流转的新零售违法活动时,存在响应滞后、信息共享不畅、管辖权争议等问题。

五是法律法规与技术演进的“时差”。现有《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主要基于传统实体流通环境制定,对社交电商、内容营销、社区团购团长责任、无人设备管理等新业态中的涉烟行为定性、处罚依据、执行标准等存在空白或模糊地带,难以完全覆盖新场景。

二、新零售下卷烟执法管理手段的创新

面对新挑战,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在执法理念、技术应用、机制建设等方面必须进行卓有成效的创新实践。

一是深化数据驱动,构建智慧稽查新引擎。结合当前卷烟市场和消费情况实际,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内部数据整合与深度挖掘。打破专卖、营销、物流等内部系统壁垒,整合许可证信息、订单数据、配送轨迹、客户画像,运用大数据分析建模,精准识别异常订单、异常零售户、异常物流节点。

    其次外部数据融合与智能筛查。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探索与主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支付机构、物流企业的数据协作机制。利用网络爬虫技术(针对公开信息)、关键词库、语义分析、图像识别(如识别隐蔽的涉烟广告、电子烟宣传),对海量互联网信息进行实时扫描与智能初筛,提升线上违法线索发现能力。如某省局建立涉烟网络信息监测系统,年筛查有效线索数千条。

再者“互联网+物流寄递”监管。在重点物流分拨中心、快递网点部署智能分拣线图像识别系统,对包裹进行实时扫描,结合运单信息(如寄收件人、地址、重量等)进行风险评级,锁定高风险包裹进行重点查验。与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合研判机制。

二是创新监管机制,织密立体防控网络。针对当前卷烟监管存在的问题,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首先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与大型电商、社交、本地生活服务平台签订合作备忘录或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商品信息巡查、违禁信息清理、交易行为监控的义务。建立涉烟关键词库屏蔽、敏感图片识别下架、违法店铺清退等快速处置流程。例如,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多家头部电商平台建立“清源”协作机制。

其次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将零售户在新零售环境下的守法经营情况(如是否参与线上非法交易、是否利用智能设备违规售烟、是否向未成年人售烟)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户增加检查频次,探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的机制。

再者整合资源推动社会共治。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全面监管。要畅通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等举报渠道,优化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同业、物流从业人员等举报新零售业态下的涉烟违法行为。加强与社区网格员、物业的合作,关注社区团购、无人设备中的异常情况。

三是强化能力建设,锻造数字化执法铁军。针对当前卷烟执法管理队伍现状和执法监管能力情况,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此要坚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装备与技术升级。为一线稽查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集成证件识别)、便携式检测、执法记录仪等,提升现场处置效率和规范性。

其次专业培训与知识更新。持续开展针对新零售业态特征、新兴信息技术(大数据、AI、区块链基础)、电子烟产品知识、网络案件取证规范、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的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

再者培养数据分析师队伍。 在专卖队伍中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数据的复合型人才,负责数据分析模型的构建、优化、解读,将数据洞察转化为具体的执法策略和行动指令。

三、深化新零售卷烟执法管理的战略思考

为进一步提升新零售环境下卷烟执法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需在以下方面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持续发力。

一是填补法律规制空白,强化制度供给。首先积极推动《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明确新零售业态中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清晰界定社交电商平台、内容分享平台、社区团购组织者、无人设备运营者在涉烟信息传播、交易促成、实物交付等环节的责任边界。特别是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在新零售渠道的监管规则亟待细化。其次制定专门的网络涉烟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范电子数据取证、保存、认定的程序和标准,明确跨平台协作、跨境数据调取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另外要研究制定智能自动售货设备销售烟草制品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范,确保技术应用在合法合规框架内。

二是构建全域数据融通平台,提升协同效能。首先顶层推动国家级涉烟数据融合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孤岛”,在确保安全和隐私前提下,实现烟草行业内部数据、相关政府部门(市监、公安、海关、邮政、网信、央行支付结算)数据、合规接入的平台企业数据的安全、可控、高效共享与融合分析。其次建立统一的风险预警模型与指挥调度中心。基于全域数据,构建更精准的涉烟违法风险预警模型,实现线索的智能分发、跨区域案件的协同指挥、执法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

三是深化技术赋能,拓展智慧监管边界。首先要强化AI深度应用。投入研发更先进的图像与视频识别技术,提升对伪装包装、隐蔽交易场景、新型电子烟产品的自动识别能力。发展自然语言处理与情感分析技术,深度挖掘社交媒体、直播、短视频中的隐性涉烟广告和销售意图。其次探索区块链应用场景。研究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特性,应用于烟草制品全流程溯源、许可证与配额管理的透明化、执法证据链的固化等领域,增强监管公信力。再者拥抱监管科技(RegTech)。探索利用监管科技工具对大型平台企业的合规情况进行自动化、实时化监测与评估。

四是创新监管理念,平衡秩序与发展。首先推行“监管沙盒”试点。对于创新性强、风险可控的新零售模式,可在严格设定条件、全程监控、限制规模的前提下进行小范围试点,积累监管经验后再决定推广或禁止。其次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将防止未成年人通过新零售渠道接触和购买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作为重中之重。强制所有在线售烟入口实施最严格的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公安联网验证),压实平台内容审核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面向未成年人的营销。再者引导零售户数字化转型与合规经营。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持证零售户利用新零售工具(如企业微信、合规的私域流量运营等)进行合法、规范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挤压非法生存空间。

结语:总之新零售发展趋势不可逆转,它既是对传统卷烟专卖执法体系的巨大挑战,也是推动其走向数字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关键契机。唯有深刻洞察新业态的本质特征与风险点,以数据为驱动、以技术为支撑、以法治为基石、以协同为保障、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底线,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机制、手段和能力,才能有效驾驭新零售浪潮,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始终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严肃性,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确保烟草市场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这是一项需要持续探索、动态调整、多方合力的系统工程,其成效将直接关系到专卖制度在新时代的生命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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