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成为“霸凌者”,烟都吓掉了

2025-07-21 香烟资讯 4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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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卫健委最近的一篇文章《二手烟,其实是一种霸凌》引发了广泛讨论。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是吸烟者的自由,而是对非吸烟者的“霸凌”。这一说法迅速出圈,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觉得被冒犯——毕竟,谁愿意被贴上“霸凌者”的标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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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霸凌? 

百度给出的定义是——

霸凌是具备故意性、持续性和权力不对等特征的攻击性行为,通过肢体、语言、社交或网络等方式对他人造成身心伤害。根据国际学界共识,霸凌需满足三项基本特征:

1、故意性:实施者具有主观恶意,旨在通过攻击行为获取支配感或满足感。

2、持续性:区别于偶发冲突,行为呈现长期重复发生的特征。

3、权力不对等:加害方在体力、社交地位或资源掌控等方面占据明显优势。

那么问题来了:二手烟真的算霸凌吗?

首先,二手烟确实有害健康,这一点科学界早有共识。但“霸凌”这个词,通常带有主观恶意,比如校园霸凌、职场霸凌,强调的是强势方对弱势方的刻意压迫。而大多数烟民在公共场所点烟时,未必是存心要毒害旁人,可能只是习惯使然,或者根本没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

所以,说二手烟是“霸凌”,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修辞手法——用强烈的字眼引起公众注意,就像环保组织说“塑料是地球的癌症”一样,未必是严谨的科学表述,但效果拔群。

抽烟的人如果是“霸凌者”,那他就有害人的主观故意,存心害人,那不就是坏人吗? 

当然不是。抽烟的人可能只是压力大、习惯难改,或者单纯觉得叼根烟很酷。把抽烟的人假定为“坏人”,显然不公平。

但问题在于,吸烟行为的影响确实外溢了。你在家里抽,家人被迫吸二手烟;你在餐厅抽,隔壁桌的孕妇和小孩遭殃;你在电梯里抽(虽然现在很少有人敢这么干),整栋楼的人都想揍你。所以,关键不是“抽烟的人坏不坏”,而是“吸烟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如果一个人关起门来抽烟,不影响别人,那谁管他?但如果非要在公共场合吞云吐雾,那被批评倒也不冤。

这种说法会造成吸烟的人和不吸烟人的对立吗? 

深圳卫健委的文章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它把“吸烟”和“霸凌”直接挂钩,让不少烟民觉得被冒犯。毕竟,没人喜欢被道德审判,尤其是当自己的习惯被贴上“恶霸”标签时。

这种对立其实早就存在。非烟民觉得:“我凭什么要吸你的二手烟?”烟民则觉得:“我又没犯法,凭什么管我?”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沟通方式往往充满火药味。

事实上,很多公共政策的推行(比如室内禁烟)并不是要“迫害烟民”,而是为了整体公共健康。就像酒驾违法不是因为“喝酒的人坏”,而是因为酒驾会危害他人安全。同理,限制公共场所吸烟,也不是要妖魔化烟民,而是减少二手烟的危害。

如何减少对立的情绪? 

与其互相指责,不如想想怎么解决问题。

对烟民来说:尽量在指定区域吸烟,避开人群密集处,尤其是老人、孕妇、儿童附近。毕竟,尊重别人的健康权,也是素质的体现。

对非烟民来说:遇到违规吸烟的情况,可以礼貌提醒,而不是直接开怼。毕竟,大多数人只是没意识到问题,并非故意作恶。

对政策制定者来说:除了加强禁烟执法,也可以多设吸烟区,让烟民有地方可去,而不是被迫在公共场所“打游击”。

结论:二手烟是“霸凌”吗?

从健康角度看,二手烟确实是一种“强制伤害”,但“霸凌”这个词带有强烈的主观恶意,可能不太准确。不过,这种修辞确实成功引起了公众对二手烟问题的关注。

抽烟的人不一定是坏人,但吸烟行为确实可能侵犯他人权益。与其互相贴标签,不如共同努力,让公共空间更健康、更友好。毕竟,无论是烟民还是非烟民,大家都值得呼吸一口干净的空气。

(最后,如果你是烟民,看完这篇文章想点根烟压压惊——记得去吸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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