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声明中表示,注册烟草产品制造商必须每年两次(6月30日和12月31日)向FDA报告其烟草产品清单中是否存在某些变更。
如果制造商进行了以下任何更改,则必须报告:
·引入了之前未列入清单的任何用于商业分销的烟草产品;
·停止生产、制备、混合或加工任何用于商业分销的烟草产品;
·恢复生产、制备、混合或加工任何先前列为停产的烟草产品;
·对之前提交的任何列表信息进行了重大更改,例如名称、标签、消费者信息或广告更改。
·之前提交给 FDA 的信息不应重新提交。
可以使用新的“下一代烟草注册和清单模块 (TRLM NG) ”提交更新。如果申请人无法使用 TRLM NG 在线提交,可以将相应的注册和清单 PDF 表格 ( FDA 表格 3741 ) 或FDA 表格 3741a邮寄到烟草制品中心(CTP)的文件控制中心。
有关产品清单提交的资源,请访问烟草注册和产品清单 - 下一代 (TRLM NG) 说明页面。制造商还可以阅读国内产品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注册和产品清单页面,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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